USTR公告拟延长中国301海事关税暂停至2027年1月9日
美国贸易代表办公室10月26日在《联邦公报》发布公告,提议将针对中国海事、物流与造船业的301条款措施暂停期再延长两个月,至2027年1月9日,现行暂停期11月9日到期,意见截止10月30日。
美国正式公告拟再延两个月暂停对华301海事措施
北京时间2026年10月26日18:00,美国贸易代表办公室(USTR)在《联邦公报》正式刊发公告(文件号2026-21755,91 FR 67388),提议针对中国海事、物流与造船业301调查的反制措施再暂停两个月,延长至2027年1月9日。现行一年期暂停源自2025年11月1日白宫宣布的中美经贸安排,将于美东时间2026年11月9日23:59到期,延期旨在为中美就相关海事政策继续谈判留出窗口。

政策要点:适用对象与费率清单
若提议落地,2026年11月10日00:00(美东)至2027年1月9日23:59期间,各方无需缴纳2025年4月23日通知附件I、II、III所列海事运输服务费——附件I针对中国拥有或运营船舶按净吨阶梯计费(2026年4月17日起每净吨80美元),附件II针对中国建造船舶按每净吨23美元或每卸载集装箱153美元孰高计征,附件III针对外国建造车辆运输船每净吨46美元;同时无需支付2025年10月16日通知附件V.A所列岸桥起重机、多式联运底盘及部件的100%额外关税。公众意见须于美东时间10月30日17:00前提交,案卷号USTR-2026-0694。具体商品税号以公告附件清单为准,统一HS编码范围官方未单独列明;中方对等暂停的美国船舶特别港费是否同步延长,官方未明确。

市场研判预测
市场研判预测:公告仍处征求意见阶段,并非最终生效决定,11月9日前USTR若不发布最终延期决定,中国关联船舶港费与港口设备关税将存在恢复征收的政策风险。对跨太平洋航线而言,短期缓冲利于船东维持现有配船与挂靠安排,避免费率恢复引发即期附加费;但若2027年1月费用重启,舱位调配、船舶替换及设备进口成本波动预计将逐步显现,涉中国建造船舶与岸桥底盘采购主体宜核对船东背景、建造地与合同签署时间等合规要素,并跟踪USTR最终公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