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基斯坦对华复合铝箔作出反倾销初裁 临时税率9.03%
巴基斯坦国家关税委员会就第ADC76号案件对中国产复合铝箔作出反倾销肯定性初裁,征收9.03%临时反倾销税,措施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生效、为期4个月,终裁预计180日内作出。
巴方对华复合铝箔落地临时反倾销税
2026年10月26日,据中国贸易救济信息网消息,巴基斯坦国家关税委员会发布第ADC76号案件最新公告,对原产于或进口自中国的复合铝箔(Alu Alu Foil,含冷成型箔与热带铝箔)作出反倾销肯定性初裁,初步裁定对涉案产品征收9.03%的临时反倾销税。
政策要点:生效日期、适用范围与税号
本次临时措施自2026年10月21日公告发布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4个月,终裁预计自初裁发布之日起180日内作出。涉案产品为复合铝箔(包含冷成型箔与热带铝箔),巴基斯坦海关税号为7607.1990和7607.2000;申请方为巴基斯坦生产商Zenith Packages Industries (Pvt.) Ltd.,调查机关于2026年7月23日启动本案,倾销调查期为2025年4月1日至2026年3月31日,损害调查期为2023年4月1日至2026年3月31日。公告未披露分企业差别税率,全案统一适用9.03%初裁税率(采用低于倾销幅度的损害幅度征税)。

影响研判(市场研判预测)
从品类结构看,冷成型箔与热带铝箔主要用于药品泡罩包装,中国对巴相关出口以药用包装箔材为主,9.03%临时税率虽幅度有限,但在4个月措施窗口内将直接抬升巴方进口商到岸成本,部分订单或提前抢在公告生效前集中清关,后续存在向第三国转单与本地供应商替代的压力。若终裁维持肯定性结论并落地五年措施,中国铝箔出口企业应诉与价格承诺谈判的价值将显著上升;参照同期澳大利亚对中国玻璃棉启动双反调查、印度对中国钛白粉重征反倾销税等动向,对华铝材及化工中间品的贸易救济案件密度正在上升,出口企业宜提前梳理对巴出口记录并准备财务与成本数据。(以上为市场研判预测,非官方结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