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取消对华太阳能玻璃双反关税 10月22日生效
欧盟委员会发布实施条例,废止对原产中国太阳能玻璃的反倾销和反补贴措施,于2026年10月22日生效。涉案产品为特定技术参数的钢化钠钙平板玻璃,CN编码ex 7007 19 80。因欧盟本土产业已停止生产,措施不再具有维护产业利益的必要性。
政策生效概述
欧盟委员会于2026年10月21日在官方公报发布实施条例(EU) 2026/2314和(EU) 2026/2310,正式废止对原产于中国的太阳能玻璃的最终反倾销税和反补贴税。条例规定于公布后次日生效,即2026年10月22日起,相关双反措施终止,此前调查期间已征收的关税可申请退还(不计利息)。
政策要点
适用对象为原产中国的太阳能玻璃,具体为钢化钠钙平板玻璃,铁含量低于300ppm,太阳透射率超过88%(AM1.5 300-2500nm),耐热至250°C(EN 12150),热冲击Δ150K,机械强度≥90 N/mm²(EN 1288-3),目前归入CN编码ex 7007 19 80(TARIC 7007 19 80 12、18、80、85)。此前反倾销税率个体为17.5%-75.4%,全国统一67.1%;反补贴为3.2%-17.1%。官方明确因欧盟本土产业自2025年初已停止生产,无恢复前景,不存在损害延续或复发可能,亦无欧盟利益支持继续措施。
影响研判
市场研判预测:措施取消将降低中国太阳能玻璃进入欧盟市场的成本壁垒,有利于相关企业扩大出口份额。但需注意,欧盟本土产业空心化背景可能促使后续其他贸易政策调整,且光伏组件整体仍受其他限制影响。企业应密切关注清关及退税程序,并评估与其他市场的竞争态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