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商务部对中国胺类化合物发起反倾销反补贴调查
10月20日,应赢创与亨斯迈申请,美国商务部对进口自中国的胺类化合物发起反倾销和反补贴调查,主要涉及美海关编码2921.29.0055、2922.19.9690和2934.99.9001项下产品。据美方统计,2025年美国自中国进口涉案产品约2.35亿美元。案件尚处立案初裁准备阶段。
美国对华胺类化合物发起"双反"调查
2026年10月20日,应美国企业Evonik Corporation和Huntsman International LLC提交的申请,美国商务部宣布对进口自中国的胺类化合物(Certain Amine Compounds)发起反倾销和反补贴调查。据美方统计,2025年美国自中国进口被调查产品金额约为2.35亿美元。胺类化合物主要用作异氰酸酯与多元醇等含羟基物质反应的催化剂,广泛下游应用于家具、床垫、汽车座椅软泡及建筑保温材料等领域。

政策要点:涉案范围与调查期间
适用对象为原产于中国的胺类化合物生产商、出口商及美国进口商。本案主要涉及美国海关编码2921.29.0055、2922.19.9690和2934.99.9001项下产品,税号仅供参考,具体以产品描述为准。倾销调查期为2026年1月1日至6月30日,补贴调查期为2025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新增关税生效日期官方未明确——案件目前处于立案调查阶段,尚未作出任何初裁或终裁,征税与否取决于后续美国商务部与国际贸易委员会的裁定结果。

影响研判
市场研判预测:本案涉案规模约2.35亿美元,短期直接冲击有限,但胺类催化剂是聚氨酯产业链的关键助剂,若后续初裁认定倾销或补贴成立并追溯征税,中国相关化工中间体对美出口成本将显著抬升,家具、汽车座椅、保温建材等下游出口链或间接承压。市场研判预测:叠加近期美国对华L-赖氨酸、Tris等多起双反案件密集推进,化工对美出口企业应提前准备应诉材料与供应链备选方案,并关注案件程序性节点的披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