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对华胺类化合物发起反倾销反补贴调查
中国贸易救济信息网10月21日转发美商务部公告:应赢创与亨斯迈申请,美方10月20日对进口自中国的胺类化合物发起反倾销反补贴调查,涉及HS编码2922.19.9690等三项,2025年自华进口约2.35亿美元。
美国商务部对华胺类化合物发起双反调查
据中国贸易救济信息网10月21日转发美国商务部公告,应美国企业Evonik Corporation与Huntsman International LLC提交的申请,美商务部于10月20日宣布对进口自中国的胺类化合物(Certain Amine Compounds)发起反倾销和反补贴调查。本案主要涉及美国海关编码2922.19.9690、2921.29.0055和2934.99.9001项下产品。据美方统计,2025年美国自中国进口被调查产品金额约为2.35亿美元。

政策要点:调查期已明确,初裁日期官方未明确
适用对象为原产于中国的胺类化合物,此类产品主要用作异氰酸酯与多元醇、水反应的催化剂,下游覆盖软质泡沫(家具、床垫、汽车座椅)、硬质泡沫(建筑保温、制冷家电)以及涂料、胶粘剂与密封剂。程序上,本案倾销调查期为2026年1月1日至6月30日,补贴调查期为2025年1月1日至12月31日;至于美国商务部初裁、临时关税生效及追溯征税的具体日期,官方尚未明确,需以后续联邦公报公告为准。涉案HS编码范围以税号2921.29.0055、2922.19.9690、2934.99.9001项下产品为主,税号仅供参考,最终以产品描述裁定。

影响研判:特种胺出口链承压
市场研判预测:胺类化合物属中美贸易救济案件高发品类,叠加2025年约2.35亿美元的自华进口体量,若美国商务部后续作出肯定性初裁,中国特种胺及催化剂中间体对美出口成本或显著抬升,软体家具、保温材料等下游对美报价链条也将面临重估;对涉及第三国混合、分装转运的供应链,原产地穿透认定风险上升,出口企业宜提前梳理贸易条款与库存布局,并关注应诉窗口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