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名扬物流诉上海君安海运联营合同纠纷案10月19日开庭
上海开庭公告显示,南京名扬物流以联营合同纠纷起诉上海君安海运,定于10月19日在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法院开庭。涉案金额暂未披露,庭审结果将明确双方联营合作权责边界。
案件概况:联营合同纠纷10月19日开庭
上海开庭公告信息显示,南京名扬物流有限公司以联营合同纠纷为由,将上海君安海运股份有限公司诉至法院,案件定于2026年10月19日10时在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法院第三十七法庭开庭,由商事审判庭承办,主审人为胡某飞,案号为(2026)沪0113民初34747号。新浪财经、搜狐、网易三处渠道发布的公告信息内容一致,该案属商事合同类纠纷,涉案金额与合作项目细节暂未披露。后续庭审结果将直接影响双方联营合作项下的权利义务划分,也为物流与海运企业间联营合作的履约规范提供司法参照。

涉案双方:区域物流商与内贸航运企业
公告所引天眼查数据显示,原告南京名扬物流成立于2010年12月,注册于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注册资本218万元、实缴68万元,参保13人,为微型企业,股东伍生炳、江建文分别持股64.2202%与35.7798%。被告上海君安海运成立于2018年5月,注册于上海市宝山区,注册资本1亿元、实缴500万元,参保24人,所属行业为远洋货物运输,上海锦秝实业、大连锦福企业服务中心与广州远海科技分别持股43%、42%与15%。从体量看,这是一起中小物流企业与内贸航运企业之间的合同争议。

行业观察:联营权责界定具样本意义
联营合作在内贸集装箱与江海联运领域较为常见,物流企业与航运企业围绕舱位组织、运力调配与费用结算深度绑定,权责约定不清时易在履约环节生变。本案被告为注册资本亿元级航运企业,原告为微型物流商,双方后续合作关系如何梳理,取决于庭审对合同项下权责的认定。「市场研判预测」判决或调解结果有望为同类物流海运联营合作提供权责界定的参考样本;结果落地前,双方合作走向仍存不确定性,相关合作方宜关注庭审进展并审视联营协议条款的完备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