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对华铝制门窗双反初裁最高保证金73.3%
澳大利亚贸易救济委员会对进口自中国的铝制门窗作出反倾销肯定性初裁,自10月15日起以临时保证金形式征收双反税,不合作企业最高达73.3%。涉案HS编码7610.10.00.12,中国产品占澳市场19%。
初裁结果概述
澳大利亚贸易救济委员会于2026年10月14日发布第2026/147号公告,对进口自中国的铝制门窗作出反倾销肯定性初裁。决定自2026年10月15日起以保证金形式征收临时反倾销税和反补贴税。涉案产品为铝制门窗,涉及澳大利亚海关编码7610.10.00.12,排除幕墙产品。官方未明确全部企业明细外的其他范围。

政策要点
生效日期为2026年10月15日,适用对象为原产于中国的铝制门窗出口商。具体税率:深圳市中盈建科控股临时反倾销和反补贴均为0%;佛山市澳美家门窗反倾销5.3%;广东科腾新材12.1%;中山市博路德幕墙及其他应诉24.4%;广东省远江幕墙34.8%;珠海翼鹏科技51.6%;不合作及所有其他出口商反倾销70.4%加反补贴2.9%。调查期内澳铝门窗市场规模约28亿澳元,中国产品占19%。

影响研判
市场研判预测,临时保证金将提高中国产品对澳出口成本,部分企业可能面临订单减少或价格竞争力下降。建筑成本或因进口价格上涨而上升,本地产业有望获得保护。最终征税取决于部长决定,预计12月16日前提交最终建议。相关企业需密切关注后续终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