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中欧混动汽车贸易谅解对等互利
商务部新闻发言人何亚东表示,中欧就混动汽车贸易达成的谅解基于全流程合规、尊重事实和非歧视三大原则,对等互利,有力维护中国企业利益,避免贸易摩擦升级。
商务部重申中欧混动汽车贸易谅解对等互利

2026年10月15日,商务部例行新闻发布会上,新闻发言人何亚东回应有关中欧混动汽车贸易谅解问题。何亚东表示,双方达成的谅解是对等互利的,基于世贸组织规则框架下强调并确认的三大原则,即全流程合规、尊重事实和非歧视。有关共识有力维护了中国企业的实际利益,避免了中欧贸易摩擦局面升级。
政策要点与三大原则

该谅解源于10月8-9日中欧贸易投资磋商机制第二次例会。双方以符合世贸组织规则的方式就混动汽车贸易达成谅解。三大原则中,合规要求全流程符合WTO规则,中方保留争端解决权利;尊重事实基于欧盟统计局数据,2025年进口30.2万辆基础上达成向上安排;非歧视确保措施不专门针对中国,配额不低于其他来源地。生效日期官方未明确具体实施细节,适用对象为中国对欧混动汽车出口,涉及品类为混合动力及插电混动汽车,HS编码官方未明确。
影响研判与产业反应

市场研判预测,该安排有助于稳定中欧汽车产业链预期,避免关税对抗升级。多家中国车企及协会已表态欢迎。后续双方将继续沟通实施细节。官方未明确具体配额数量及分配机制。
展望

中欧通过规则化磋商管控分歧,推动贸易向上平衡。下一步双方将加紧落实共识,商定2027年3月召开第三次例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