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延续对华非重复充装钢瓶双反关税最高达298.39%
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于10月14日在联邦公报发布公告,对华非重复充装钢瓶第一次双反日落复审作出产业损害肯定性终裁,原有反倾销和反补贴措施继续有效。反倾销税率74.33%—112.21%,反补贴18.37%—186.18%,叠加最高298.39%。产品涉及HS编码7311.00.0060和7311.00.0090,适用于中国出口相关钢瓶。
美国延续对华钢瓶双反措施
美东时间2026年10月14日,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在《联邦公报》发布公告,对进口自中国的非重复充装钢瓶作出第一次双反日落复审产业损害肯定性终裁,认定若撤销现有反倾销和反补贴税令,对美国国内产业的实质性损害可能继续或再度发生,因此原有措施不撤销。
政策要点与适用范围
该裁定意味着针对中国非重复充装钢瓶的现有双反关税继续征收。反倾销关税为74.33%—112.21%,反补贴关税为18.37%—186.18%,多数企业为21.28%,叠加最高达298.39%。产品范围为非重复充装焊接钢瓶,设计上只供一次充装使用,用完后整体报废,广泛用于电子、制冷、化工、医疗、科研等领域,主要盛装制冷剂、氦气等。美国关税税号为7311.00.0060和7311.00.0090。生效日期为公告发布之日,官方未明确具体追溯起始。
影响研判
市场研判预测,该措施将继续限制中国相关钢瓶产品对美出口竞争力,企业需评估税率对成本的影响,并关注其他类似日落复审结果。同时,木建材等领域也有类似延续措施。相关出口商应核对HS编码范围并做好合规应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