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基斯坦印度相继对华冷轧钢板与精细化学品作出反倾销日落复审终裁
10月14日,中印周边两起对华贸易救济终裁集中公布:巴基斯坦维持对中国原产冷轧钢板13.17%至19.04%反倾销税五年,印度建议对中国乙酰乙酰基衍生物继续征收24.79%至44.90%反倾销税五年,相关品类出口税负延续。
终裁概况与政策要点

2026年10月14日,中国贸易救济信息网与财联社集中发布两起对华贸易救济终裁。其一,巴基斯坦国家关税委员会10月10日发布第ADC35号案件公告,对原产于或进口自中国的冷轧钢板(厚度0.15~3.00毫米、宽度不超过1250毫米,巴基斯坦税号7209.1510至7209.2890系列)作出反倾销第二次日落复审肯定性终裁:邯钢集团邯宝钢铁税率13.17%、北京首钢冷轧薄板16.27%、首钢凯西、首钢京唐、马钢及其他中国生产商/出口商均为19.04%,措施自2026年1月13日起生效,有效期五年,部分汽车外壳用冷轧板卷除外。其二,印度商工部10月12日公告,对原产于或进口自中国的芳香族/杂环化合物乙酰乙酰基衍生物(印度海关编码29242920、29242990)作出第一次反倾销日落复审终裁,建议以CIF价继续征收为期五年反倾销税:青岛海湾精细化工24.79%、南通醋酸化工26.64%、中国其他生产商44.90%;正式征税令的生效日期官方未明确,现行措施已延至2027年1月13日。
影响研判

两项终裁均属既有措施的延续而非加严,中国相关产品的既有税负未变,但政策不确定性落地后,对巴冷轧板出口企业(邯宝、首钢系、马钢等)未来五年须持续按13.17%~19.04%缴税,叠加2月已生效的反规避措施,宽幅与常规规格全口径被覆盖;对印度特种化学品出口商(青岛海湾、南通醋酸等)而言,五年延续意味着其份额大概率维持被压制格局。市场研判预测:日落复审连裁趋势在亚洲钢铁与化工品类仍将高频出现,出口企业宜尽早评估第三国市场替代与价格承诺路径,并关注印度征税令正式生效时点带来的报关节奏窗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