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总署:前三季度我国对东盟进出口6.84万亿元 增长22.7%
海关总署10月14日披露,前三季度我国对东盟进出口6.84万亿元,同比增长22.7%,占外贸总值17.1%、提升0.5个百分点;出口、进口分别增长23.4%和21.4%,三季度单季增速达31.4%。
官方数据:前三季度我国对东盟进出口6.84万亿元
10月14日,海关总署新闻发言人、统计分析司司长吕大良在国新办发布会上披露:今年前三季度,我国对东盟进出口6.84万亿元(人民币,下同),同比增长22.7%,占我国进出口总值的比重为17.1%,较去年同期提升0.5个百分点;其中出口、进口分别增长23.4%和21.4%。从季度看,三季度单季对东盟进出口2.5万亿元,增速达31.4%,明显快于前三季度整体水平,东盟继续稳居我国第一大贸易伙伴。

政策要点:发布主体、适用范围与税目口径
本次为海关总署例行统计信息发布,不构成新增关税或贸易限制措施,无新的政策生效日期;统计口径适用于2026年1至9月大陆与东盟十国之间全部货物贸易进出口报关数据。同期可比数据:前三季度我国对自贸伙伴进出口19.55万亿元、增长30%,对欧盟进出口4.78万亿元、增长8.4%,对美国进出口3.18万亿元、增长4.1%。关税减让继续适用中国—东盟自贸协定与RCEP现行安排;至于本轮增长具体涉及哪些品类或HS编码范围,官方未明确逐项披露,仅按国别(地区)与进出口总额口径发布。

影响研判:区域产供链与通关需求
结构层面,前三季度我国装备制造业贡献近九成出口增量,中间品占出口总值比重超过一半,集成电路出口同比增长99.1%,电动汽车、锂电池、风力发电机组及其零件分别增长72.3%、36.4%和22.4%;对自贸伙伴贸易贡献超七成外贸增量。区域内中间品与资本品双向流动,是东盟保持第一大贸易伙伴地位的核心支撑,也推高近洋航线舱位需求与口岸通关查验压力。

市场研判预测
市场研判预测:三季度31.4%的高基数下,四季度对东盟贸易同比增速大概率温和回落,但全年两位数增长的确定性较高;RCEP与中国—东盟自贸协定3.0版升级议定书的规则红利仍在释放,原产地累积规则与优惠证书申领便利化将继续压低合规成本。对以东盟为产能布局或转口节点的出口企业,区域环境边际改善可部分对冲欧美关税不确定性,但需应对原产地合规核查趋严风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