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对华聚酰胺薄膜临时反倾销税10月19日生效
台湾财政部关务署公告,自2026年10月19日起对原产中国的特定聚酰胺薄膜临时课征反倾销税,运城集团3家为0%,其他40.21%,为期4个月。初步认定存在倾销及产业损害。
台湾临时反倾销措施启动
台湾财政部关务署于2026年10月13日公告,对自中国大陆产制进口的特定聚酰胺薄膜启动临时反倾销税课征。自10月19日起,为期4个月,以防止调查期间产业继续受损。

政策要点与适用范围
涉案产品为特定聚酰胺薄膜(Certain Polyamide Film),以重量计含超过50%聚酰胺-6,厚度0.0114至0.0315毫米,宽度超过5毫米,未经进一步加工的薄膜或箔。运城集团三家厂商临时税率0%,其他制造商或出口商40.21%。HS编码范围官方未明确。适用于原产中国的进口产品,主要用途包括食品、化学、医疗及电子材料包装。

影响研判预测
市场研判预测,此临时措施将提升台湾相关包装材料进口成本,特别是来自中国的非运城集团产品,可能促使下游食品与电子包装业寻找替代来源或调整供应链。最终税率待进一步调查确定,或影响中台相关贸易流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