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确认中欧混动汽车贸易三项基本原则,摩擦避免升级
商务部新闻发言人10月12日就中欧混动汽车、电动汽车磋商共识答记者问,确认尊重事实、非歧视、合规三项基本原则,双方在2025年30.2万辆进口基数上达成向上安排,中方保留WTO框架下争端解决与贸易补偿权利。生效日期与HS税号官方未明确。
官方定调:中欧混动汽车贸易达成三项基本原则
商务部新闻发言人10月12日表示,中欧双方在贸易投资磋商机制下就混动汽车、电动汽车贸易进行了密集磋商,平衡处理经贸分歧和彼此关切,避免局面升级。发言人确认三项基本原则:一是尊重事实,据欧盟统计局数据,2024年欧盟自中国进口混动汽车10.7万辆、2025年30.2万辆,双方在2025年基础上达成"向上安排",确保中国企业出口空间和稳定增长;二是非歧视,任何措施不专门针对中国产品,中方获得配额不低于欧方其他任何进口来源地;三是合规,贸易安排符合世贸组织规则,中方保留在WTO框架下诉诸争端解决、要求贸易补偿等一切权利。

政策要点:适用范围明确,生效时间与税号官方未明确
适用对象为原产于中国、出口欧盟市场的混合动力(含插电式混合动力)乘用车及纯电动汽车出口企业;纯电动汽车部分沿用2026年1月达成的反补贴案"软着陆"成果,欧方已发布价格承诺通用指导文件,并将继续推进企业价格承诺相关程序及其它复审程序。生效日期:官方未明确,本次仅为原则性共识,数量基准、年度安排与执行监督办法均未披露。HS编码范围:官方未列明具体税号;按现行《进出口税则》分类口径,混动乘用车一般归入8703.40/8703.60项下、纯电动乘用车归入8703.80项下,最终以双方正式法律通知为准。

影响研判(市场研判预测)
"向上安排"意味着以2025年30.2万辆为基数而非压缩存量,对国内整车出口链属于预期修复信号:短期内滚装船运力与欧线舱位需求有望维持高位,主机厂在欧定价策略不必急于让步。但配额的具体计算公式与监督机制仍是最大不确定项,若欧方后续以"欧洲制造"或本地化比例设限,实际出口增量可能被投资建厂替代——比亚迪匈牙利、零跑西班牙等本地产能恰在此窗口放量。市场研判预测:未来一至两个季度,混动对欧出口将呈"抢在细则落地前集中发运"特征,中欧贸易摩擦风险由关税对抗转向程序与配额执行层面的博弈。(市场研判预测,不构成投资建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