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欧贸易磋商达成16项成果共识 探索降税与混动车谅解
2026年10月8-9日中欧贸易投资磋商机制第二次例会在北京举行,双方形成16项成果共识,同意在世贸规则下探讨降低部分商品关税,就混动汽车贸易达成谅解,并继续电动汽车反补贴程序,商定2027年3月召开下次会议。
中欧磋商概述
2026年10月8日至9日,中国商务部部长王文涛与欧盟委员会贸易和经济安全委员马罗什·谢夫乔维奇在北京共同主持中欧贸易投资磋商机制第二次例会。双方围绕贸易和投资平衡、出口管制、知识产权、世贸组织改革等议题开展务实、富有成效的讨论,形成16项成果共识清单。双方重申作为关键贸易伙伴,在世贸组织规则框架下妥善处理分歧,致力于继续稳定双边经贸关系并使其更加平衡。双方商定将于2027年3月召开机制第三次例会,此前保持密切沟通,包括1月举行部长级视频会议。

政策要点
成果共识清单显示,双方将继续探讨在世贸组织规则框架下降低部分商品关税的可能性,官方未明确具体生效日期、适用品类及HS编码范围。经密集磋商,双方以符合世贸组织规则的方式就混动汽车贸易达成谅解,适用对象主要为中国对欧盟出口的混合动力及插电混动汽车,具体调整幅度官方未明确。双方忆及电动汽车反补贴案价格承诺指导文件,并将继续相关企业价格承诺和复审程序。中方愿通过“绿色通道”机制为稀土及永磁体对欧出口许可审批继续提供便利,欧方将继续推动解决两用物项对华重点许可个案。

影响研判
此次磋商成果有助于稳定中欧经贸预期,防止摩擦进一步升级,为相关汽车及关键矿产贸易提供政策指引(市场研判预测)。欧盟方面持续关注贸易逆差再平衡,中方则强调通过平等对话扩大双向市场准入。企业需密切跟踪后续实施细则及2027年例会进展,以应对可能的出口结构调整与合规要求变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