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亚经济联盟对华油井管反倾销税延至2031年 一企被移出价格承诺
欧亚经济委员会内部市场保护司10月9日发布第2026/520/AD16R2号公告,依据理事会10月6日第127号决议,维持2015年第101号决议税率,继续对原产于中国的油井管征收12.23%~31.00%反倾销税,有效期至2031年10月5日(含),并将汉廷能源科技(无锡)移出价格承诺企业名单,措施自公告发布30日后生效。
日落复审落地:对华油井管反倾销税延长至2031年
2026年10月10日,欧亚经济联盟对华油井管贸易救济案迎来复审节点。欧亚经济委员会内部市场保护司于10月9日发布第2026/520/AD16R2号公告,依据理事会2026年10月6日第127号决议,决定维持2015年第101号决议确定的反倾销税率不变,继续对原产于中国的油井管征收12.23%~31.00%的反倾销税;措施自公告发布30日后生效,有效期至2031年10月5日(含)。同日,委员会决定将汉廷能源科技(无锡)有限公司[Hunting Energy Services (Wuxi) Co. Ltd.]从价格承诺企业名单中取消。

政策要点:生效日期、适用范围与涉案税号
生效日期:公告于2026年10月9日发布,按公告口径措施自发布之日起30日后生效,有效期至2031年10月5日(含);今年2月第2026/470/AD16R2号公告曾将原措施临时延长至2026年12月21日作为复审过渡。适用对象:原产于中国、出口至欧亚经济联盟成员国(俄罗斯、白俄罗斯、哈萨克斯坦、亚美尼亚、吉尔吉斯斯坦)的油井管。涉及品类与编码:用于钻井及油气井开采的钢管产品,欧亚经济联盟税号覆盖7304220001、7304220009、7304230001、7304240001至7304240009、7304291001至7304291009、7304293001至7304293009、7304299001、7304299009等项下产品。税率按生产商差别化为12.23%~31.00%;达成价格承诺的企业在承诺范围内暂不征税,其余承诺企业名单最新状态官方公告未逐一列明,以原文为准。

影响研判:价格承诺优惠收窄,出口成本或抬升
从案件时间线看,该案2014年3月立案、2015年8月征税,此后历经两次日落复审;价格承诺曾为中国企业保住对联盟市场的出口通道。本次将汉廷能源科技(无锡)移出承诺名单,意味着单一企业层面的优惠收窄,其对联盟出口将回到按税率缴税轨道。本次未上调税率、也未扩大征税框架,属复审维持性裁决。市场研判预测:在俄油气钻采投资与本土钢管产能修复背景下,中国油井管对联盟市场的成本优势或进一步削弱,订单存在向俄本地钢厂及第三国渠道再分配的可能;后续需跟踪价格承诺名单动态、联盟成员需求节奏与中方行业组织应诉磋商进展。以上为判断类分析,不构成贸易合规建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