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欧贸易投资磋商机制第二次例会发表联合声明 就混动汽车达成谅解
商务部10月9日发布中欧贸易投资磋商机制第二次例会联合声明:双方形成成果共识清单,以符合世贸规则方式就混动汽车贸易达成谅解,中方继续便利稀土及永磁体对欧出口审批,下次例会定于2027年3月召开。
会议成果与总体定位
2026年10月8日至9日,中国商务部部长王文涛与欧盟委员会贸易和经济安全委员谢夫乔维奇在北京共同主持中欧贸易投资磋商机制第二次例会,商务部于10月9日发布联合声明。声明显示,双方进行了务实、富有成效的讨论,形成成果共识清单,重申作为关键贸易伙伴,在世贸组织规则框架下妥善处理双方分歧,致力于继续稳定双边经贸关系并使其更加平衡。
政策要点:混动汽车谅解与出口管制安排
成果清单中最受关注的是:经密集磋商,双方以符合世贸组织规则的方式就混动汽车贸易达成谅解;双方并忆及电动汽车反补贴案价格承诺指导文件,将继续电动汽车反补贴案企业价格承诺和复审相关程序。出口管制板块明确,中方愿通过“绿色通道”机制,为稀土及永磁体对欧出口许可审批继续提供便利,双方在列单前进行提前通报、提高移单程序透明度。适用对象为中国制造混合动力及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稀土与永磁体相关物项;至于具体生效日期、配额数量与所涉HS编码范围,官方未明确。
影响研判
机制安排上,双方商定2027年3月召开机制第三次例会,在此之前保持密切沟通,包括2027年1月举行部长级视频会议,为10月15日至16日欧盟领导人峰会留出缓冲窗口。市场研判预测:混动汽车由欧方酝酿单方设限转为双方达成谅解,短期内降低触发欧盟保障措施及中方反制的概率,中国车企对欧出口的政策不确定性有望缓解;稀土及永磁体审批便利延续,利于欧洲汽车、风电等产业链稳定原材料预期。但若量化细则迟迟不落地,峰会后摩擦风险仍可能重新累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