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对加酒类乳清及大排量摩托进口禁令正式生效
美国东部时间9月29日0时01分,依据1930年关税法第338条对加拿大特定酒类、乳清及超800cc摩托车实施进口禁令。禁令覆盖约68个税目、近10亿美元贸易额,早于截止日入境但未报关货物仍按50%关税处理。
禁令于美东今日零点落地
美国东部时间2026年9月29日0时01分(北京时间12时01分),对部分加拿大原产商品的进口禁令正式实施。措施依据1930年《关税法》第338条,由总统于9月8日签署、随后在联邦公报公布的第11061、11062、11063号公告设定,覆盖此前已适用50%附加关税的特定酒类、乳清及相关制品,以及气缸容量超过800立方厘米的摩托车(HTSUS 8711.50.00)。多家媒体交叉印证,禁令针对“进口”时点而非单纯装运日,海关可对覆盖税目直接拒绝入境。
政策要点:对象、税则与过渡规则
适用对象为加拿大原产、列入各公告附件的商品,不因是否符合美墨加协定原产地而豁免。酒类方面覆盖啤酒、葡萄酒、苹果酒及多数烈酒等约53个税目,部分税目仅禁止“包装后供直接消费”的瓶装罐装货,散装仍可按50%税率进入;乳制品侧主要指向乳清(如0404.10项下)、糖蜜及无酒精啤酒(2202.91.00),并非全部乳制品;机动车侧为单一税目8711.50.00,乘用车与卡车不在禁令之列。官方未在当日新闻稿中重列全部68个八位税号全文,精确范围以联邦公报附件为准。9月29日前已进口但尚未申报消费或自保税仓提取的货物,继续按50%第338条关税处理。第338条关税可与232条款叠加,且自9月15日起部分清单已调整。
影响研判与合规提示
市场研判预测:禁令对应2025年口径约9.67亿至10亿美元进口,约占加拿大对美出口的0.25%,对两国宏观贸易的即时冲击有限,但对酒类出口商、乳清供应链及大排量摩托车厂商构成硬准入壁垒。魁北克BRP已确认三轮Can-Am车型对美进口将被排除,并称本季出货大多已完成、影响或延至下一销售季。市场研判预测:措施更可能强化美加谈判僵局,增加USMCA检讨变数,而非在数周内迫使全面和解;进口商应核对应税则、区分“进口日”与“申报消费日”,并关注CBP是否补发禁令专项CSMS。同日,232条款专利药关税第二阶段亦对未列入附件三的企业生效,属并行合规节点,不宜与加拿大禁令混同申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