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量化解读 · POLICY QUANTIFIED
越南总理第31/2026/QD-TTg号决定生效:进口必到岸申报清单与口岸确定规则量化解读
8月14日起替代2019年第23号决定,11类商品强制到岸申报,HS四位/六位码扩展规则明确
速览 政策要点速览
越南总理6月29日签发、8月14日生效的第31/2026/QD-TTg号决定发布新版《进口货物必须在入境口岸办理海关手续清单》,覆盖烟草酒类、16座以下客车、飞机游艇、汽油、空调等11大类商品;海运空运以卸货港或提单港为口岸,并保留建厂设备、加工贸易等4类口岸外办理例外。
结论 量化解读核心结论
- 结论 01第31/2026/QD-TTg号决定自8月14日替代2019年第23号决定,11大类商品强制到岸申报
- 结论 02HS四位码覆盖全部八位、六位码覆盖全部八位的扩展规则,要求按编码而非品名核对
- 结论 03建厂设备、加工贸易、非关税区与保税仓等4类情形保留口岸外办理空间
- 结论 04海运空运口岸为卸货港或提单港,公路内河为国际口岸,福隆ICD设专门规定
- 结论 05清单内商品清关地点选择收窄,内陆转运与运输时效需重新规划
对比 政策实施前后对比
政策实施前
政策实施后
条款 01
适用2019年第23/2019/QD-TTg号清单
适用第31/2026/QD-TTg号新清单(8月14日起)
条款 02
清单品类与HS覆盖规则按旧版执行
明确4位/6位HS码扩展至8位码的核对原则
条款 03
口岸外办理例外范围较窄
明确海运、空运、铁路、公路、内河口岸确定规则与福隆ICD专门规定
一、决定概况与生效安排
第 一 条 决定关键节点一览
| 时间 | 事件 |
|---|---|
| 2026-06-29 | 总理签发第31/2026/QD-TTg号决定 |
| 2026-08-14 | 决定正式生效 |
| 2019-08-14 | 被替代决定23/2019/QD-TTg同期生效 |
| 2026-08-14起 | 清单内商品按新口岸规则申报 |
- 1.2026年6月29日总理签发第31/2026/QD-TTg号决定
- 2.2026年8月14日起正式生效,取代2019年第23/2019/QD-TTg号决定
- 3.适用对象为清单内进口货物的收发货人、报关人及海关机关
- 4.清单依据越南进出口商品目录制定,新旧衔接期约6周
二、强制到岸申报清单构成
第 二 条 清单商品按管理目的分组构成(计数)
- 1.清单覆盖烟草及原料、酒类啤酒、16座以下客车、飞机游艇、汽油、空调、扑克牌、纸钱、爆炸物前体、国防安全货物、疫病预警国货物等11大类
- 2.空调类限值为制冷量不高于90000BTU
- 3.消费与税收监管类商品约7类,构成清单主体
- 4.安全管制类(爆炸物前体与国防安全)2类
- 5.检疫风险类(疫病预警国家或地区货物)1类
- 6.飞机与游艇等交通资产类1类
三、量化规则与例外情形
第 三 条 柱状图对比清单规模、例外空间与编码粒度层级(项)
- 1.强制到岸申报商品大类共11类
- 2.口岸外办理例外情形共4类(建厂设备、加工贸易、非关税区保税仓、专门货物)
- 3.福隆ICD(胡志明市)为清单明确的内陆指定办理点之一
- 4.清单仅列4位码时覆盖全部8位码,仅列6位码时覆盖全部8位码
- 5.新决定整体替代旧清单,品类以最新版本为准
四、口岸确定规则分表
第 四 条 按运输方式的口岸确定规则
| 海运/空运 | 卸货港(机场)或提单载明目的港 |
|---|---|
| 铁路 | 边境国际联运站 |
| 公路/内河水运 | 国际口岸或主要口岸 |
| 福隆ICD货物 | 适用第31/2026/QD-TTg专门规定 |
| 例外情形 | 口岸外指定地点办理 |
- 1.海运、空运:口岸为卸货港(机场)或提单/运输合同载明的目的港
- 2.铁路:口岸为边境国际联运站
- 3.公路、内河水运:口岸为国际口岸或主要口岸
- 4.提单目的港为福隆ICD的货物适用专门规定
- 5.例外情形下申报人可自主选择口岸或指定地点办理
预判 政策影响预判
短期(1-2周)
清单内商品到岸申报集中度上升,主要海港与边境口岸作业量增加
强制到岸申报压缩ICD分流8月14日生效后申报规则切换
中期(1-3月)
HS归类核对前置化推高报关行专业服务需求,内陆转运货量部分回流口岸
4位/6位码扩展规则增加归类复杂度建厂设备、加工贸易例外通道维持部分内陆清关
预警 政策风险变量预警
风险变量预警等级影响说明
错归类风险红色预警清单以4位/6位HS码扩展覆盖8位码,按品名而非编码核对将导致口岸申报违规
清关地点受限橙色预警清单内商品强制到岸申报,原有内陆ICD清关与转运模式受限,时效与成本承压
新旧衔接期橙色预警8月14日生效前后在途货物按申报登记日期判定适用规则,存在过渡性混乱风险
清单后续修订蓝色预警清单品类将随监管需要调整,企业需保持规则跟进机制
落地 合规落地检查清单
销售端
- 向涉越南进口客户输出清单商品清关方案,突出口岸与内陆方案的成本对比
- 针对建厂设备、加工贸易货主营销口岸外办理与福隆ICD差异化服务
操作端
- 按五步法(HS编码→清单比对→口岸确定→例外核对→清关计划)复核在途与计划订单
- 升级HS编码数据库,建立清单更新自动提醒
- 针对清单内商品重排集疏运与内陆转运方案
客户端
- 提醒客户按HS编码而非品名核对货物是否落入强制清单
- 协助客户评估例外情形适用资格并准备证明材料
本解读仅供行业交流参考,具体执行以官方发布文件为准。
